针对2019年12月举办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系列文件强化培训班学员问答
作者: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0-04-23 15:48:24
各会员单位: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于2019年12月举办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系列文件强化培训班以来,我会陆续收到培训学员针对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招标评标系列文件提出的问题和咨询,应广大会员单位的要求,我会整理汇总了所有问题和咨询后邀请相关专家做出了解答,专家观点为行业交流,仅供参考。
1、问:
根据(湘政办发〔2019〕31号)第二十一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要求中标人提交保证履行工程建设合同义务的担保,履约担保可以是现金、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担保(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保险)等,而(湘建监督(2019)164号)文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应当提供履约担保1.保函形式: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形式不包括现金,是不是在以后的招标中可以要求增加现金形式提交?
答:
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湘建监督(2019)164号)规定执行。
2、问:
(1)湘建监督(2019)164号文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拟任项目经理优良信息”是否需要按照招标项目的规模大小设置奖项?
(2)如果不需要按招标项目的规模来设置,那是否由招标人自主设置奖项的级别以及数量?
答:
第(1)问:不需要。
第(2)问:是的。
3、问:
湘建监督(2019)164号文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中:3.评审方法及标准 对低于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95%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重点评审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含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和材料、设备单价(以下简称“重点评审单价”)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一)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 (90%以上 92%以下,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明确,下同);此处的“最高投标限价”是指“重点评审单价”还是指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项目总价)?
答:
是指“重点评审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在发布最高投标限价时
公布。
4、问:
根据人工工资现行文件“湘建价[2019]130号”文,不存在最低人工工资的情况,请问关于人工是否存在最低人工单价限制?(是否为长沙建安工程的最低人工工资为110元/工日)?
答: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湘建监督(2019)164号)“使用说明”第十一款规定,已取消“投标报价中最终体现的人工工资单价低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5、问:
关于暂估价这块,暂估价是否包含材料暂估和专业工程暂估?若包含材料暂估,各投标单位的数量不同,则会导致暂估价金额的总数不一致,是否存在问题?
答:
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和专业工程暂估,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应分别注明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有疑问,应向招标人提出。
6、问:
关于报价中关于材料单价限制,若未给出限制材料的清单是否认定为全部材料?辅材也会包括在内吗?若同种材料中材料名称不一致是否认为材料价格不受限制?
答: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湘建监督(2019)164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1款规定,重点评审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含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和材料、设备单价属于招标人必须公布的内容。如出现未公布的情况,应向招标人提出。
7、问:
请问县级、市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标准是什么?数据分项治理,需要施工企业完善到什么程度,才能审核通过?
答:
县级、市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标准,为依法依规按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数据分项治理,需要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法规程序、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把数据在平台上完善好,并上传相应的附件材料,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核对无误后即可审核通过。
8、问:
数据分级的对象包括工程概况、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登记、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的六个环节所有信息都是由施工单位录入?施工图审查由施工企业录入,是否合适?若未填写是否影响总的评定等级?
答:
施工图审查信息是由设计单位录入的,不是施工单位。
9、问:
关于增加信息上面是否为星号为必填项,非星号可以不填。是否影响县、市、省级的审核通过?扫描件不是星号的必传项,是否就可上传可不上传?
答:
因为是数据专项治理,所以在数据专项治理中没有像正常业务办理时设置必填项,主要是方便企业和主管部门的灵活处理,企业、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根据项目真实情况对项目的信息进行补录、审核。
10、问:
文件说之后就会清除数据等级为D的数据,请问,如果一个项目是2017年或2018年的项目,有中标、合同相关数据,但是竣工验收还未完成,因此竣工验收这一项就是没有显示任何等级,那这个历史数据以后还是否能补充?
答:
未完成竣工验收,则无竣工验收信息,自然不会清除。届时按正常流程办理竣工验收。
11、问:
对于专业承包单位,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有竣工验收单,对于竣工验收板块,需要填入竣工验收备案表编号,软件是否可以完善一下,对于专业承包单位,这项可不填写?
答:
依法依规,按真实情况填写。
12、问:
数据未上报,但是显示的是D级以上的,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答:
只要经过数据专项治理数据等级达到B级的项目信息(含工程概况、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登记、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系统会自动转有效数据处理。
13、问:
关于新增项目的情况,平台内已包含的项目信息,但不能添加,添加后显示该项目已经上报,但是在企业数据专项治理业绩库里又看不到该项目是怎么回事?如下图所示:
答:
这个项目信息已上报,说明这个数据已经有企业进行了上报,但主管部门还没有审核,如果需要对这个数据进行修改,可以向项目所在主管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撤回,撤回后企业即可进行数据修改、补录、上报操作。
14、问:
关于新增项目的情况,只能选择平台内已含的项目,如果平台内未包含的项目信息如何添加?根据信用群里的回复“如果在数据专项治理模块找不到项目(历史项目),需要联系建设单位进行项目报建,报建后,就可以进行资料修正了”,对于已完工项目,建设单位不会配合施工单位去上报的。是否会有一个政策性文件,对建设单位补录信息这块也做一个要求?以便施工单位来完善自己的施工业绩。
答:
平台功能上没有问题,有关政策性文件请联系省厅业务处室。
15、问:
在录中标通知书的信息时出现了不同时间段的两个项目(都已经竣工验收)为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时,只能录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录第二个项目时就会提示该建造师已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不能录入信息,这个是不是系统有BUG,这些本来都是历史业绩,肯定有建造师在不同时间段担任过几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只能录一个项目的话,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信息怎么录入?还有如果这样的话,如果这些历史业绩的建造师和其他人员信息提交后,导致显示在建的话会不会影响我们现在的招投标?
答:
在录中标通知书,平台针对已经竣工验收项目,选择项目负责人信息时可以选择不押证(押证复选框不勾选)的操作。
16、问:
信用评价里的业绩和分项治理里的业绩有什么关联?信用评价里的业绩是作为信用评价企业业绩累积工程量的依据?分项治理里的业绩是否是作为投标过程中企业类似业绩的依据?
答:
信用评价里的业绩和分项治理里的业绩没有直接关联。分项治理里的业绩后续可能会作为企业申报资质、参与招投标的业绩依据,具体请咨询省住建厅法规处、监督处。
17、问:
一个项目在数据专项治理里有两个,工程名称不同,例如下图:实际中标和合同的工程名称跟第19条符合,但是第10条里的信息比较完整,第19条里的信息是缺失的,这种情况是需要我们联系建设单位删除其中一个项目还是联系哪个职能部门来删除?
答:
在数据专项治理中出现重复项目时,暂且保留并完善其中一个项目的信息,不能直接做删除处理。可由项目所在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向省住建厅书面报告请求删除。
18、问:
竣工验收这个模块必须施工许可信息完成审核后才能进行操作,那么请问一些项目提质改造或者二次装修的,没有办理施工许可,但确实有招投标、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要怎么操作?
答:
按照《施工许可管理办法》,非限额以下(300㎡以内或30万元以下)的都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9、问:
关于数据添加时会出现下面情况:我在补充中标通知书信息时,输入中标通知书编号,会出现编号存在无法保存的情况。但是给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内又不存在该项信息,请问这是怎么回事?我该如何处理?
答:
补充中标通知书信息时,输入中标通知书编号,会出现编号存在无法保存的情况,这个情况是平台中已经存在同编号中标通知书,因为中标通知书时唯一的,所以不能再重复录入。但是给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内又不存在该项信息,这种情况只能说明有其它的企业已经在补录同编号的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通知书数据等级还没达到B级(未生效),所以看不到。